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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机房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6-08 12:42      阅读:[]

网络机房管理规定

一、网络机房所有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网络机房不对社会开放。学生上机须凭本人学生证开户或办理上机卡、票。网络机房采用计算机集中管理,并登记上机学生的姓名、班级和上下机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

三、学生上机严禁安装和玩游戏;禁止私自删除或修改机器中非本人使用的文件,不得改动计算机系统、软件及网络配置。由于改动或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损坏、系统瘫痪、网络崩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严禁制作、下载和传播淫秽及反动网页、计算机病毒等信息和破坏性程序;严禁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严禁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网络机房可提出警告,并有权停止其上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进行端口扫描、攻击,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4、破坏网络机房的计费软件、系统软件等。

5、盗用其他上网人员的网络账号、密码等。

上述情节严重者,将由网络中心、保卫处依照校纪校规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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