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外聘人员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纪,执行校、院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程。按照学校规定,坚持坐班制,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班上不做私活,有事要按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的岗位津贴转给代职人员。
(三)爱护仪器设备,注意节约耗材,努力作好自己分担的计算机设备的养护维修和保管工作,写好工作记事,按时上交统计报表,不断总结本职工作经验。
(四)认真做好分担区内各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五)每周参加一次实验中心工作会议,提出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每周做一次自己分担区各中心的扫除,搞好清洁卫生。
(六)努力钻研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技术,使自己有实验中心工作的技术专长。经常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诚恳接受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实验中心保管员岗位职责
为搞好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明确保管员岗位职责,保证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职责。
一、保管员对所管理的物品全面负责,按物品属性定位存放,分类有序,摆放整齐,帐、物核对清楚。
二、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和物品(包括材料、 低值易耗品)的帐卡,随时做到帐、物相符,负责编制物品购置计划并报实验中心主任。
三、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和物品的验收、领用和借还手续。出、入库单据必须妥善保存,定期装订成册。每年11月份盘点库存,并与计财处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四、会同维修人员经常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维修和养护工作,保证库存物品不丢失,备品备件性能良好。
五、按照物品管理、审批权限办理物品调拨、报损、报废、折价和赔偿手续。
六、对本岗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盗措施。加强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给予排除。并积极做好物资的防潮、防霉、防腐、防蛀等工作,防止一切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七、固定资产的借用和非本单位借用物品,必须按审批权限办理,不得自行主张,否则责任自负。贵重精密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实验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搞好实验中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入竞争机制,奖勤罚懒,实行优胜劣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全面、客观评价实验技术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实验技术人员忠于职守,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为择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分配等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方面,重点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及完成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考核的具体内容从德、能、勤、绩以下四个方面来评分进行。
1、德:20分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2)热爱实验教师工作岗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团结、协作奉献精神、。
(3)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服务育人、职业道德、服务精神;
(5)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不缺勤;
2、能:20分
(1)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和技术状况;
(2)完成岗位工作质量(效果),进行科研,撰写专业著述的能力,及技术改革、合理化建议;
(3)具备本职务的知识技能,胜任相应工作任务能力。
3、勤:20分
(1)学习专业知识技能,参加业务学习和学术活动,知识更新;
(2)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状况(数量、干劲、责任等);
(3)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及出勤情况。
4、绩:40分
根据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要求,考核其承担并完成本专业技术岗位规定的任务,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无重大差错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院党政领导下进行,每学年一次。先由各专业技术人员在全体实验技术人员会议或教研中心会上述职,然后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具体考核办法的德、能、勤、绩逐项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总评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84-60 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原则上不得超过应考核人员的15%。最后考核结果报系党政审核、备案。
本考核办法从2005年2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