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鸿雁”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鸿雁”奖学金评审结果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时间
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7日
(二)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4月2日,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评审通知,向全体师生传达评审条件。
2、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班级民主评议及公示。4月2日—4月4日,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要求,向班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班级按照评定条件和要求,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核并公示无误后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公示。4月4日—4月7日,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最终公示结果无异议。
二、评选结果
19金融一班 郭元慧
以上评选结果在各班级和学院进行公示,且公示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