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包头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四优”评选实施细则,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2022学年度“四优”推选结果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时间
2022年4月22日—2021年4月28日
(二)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4月22日,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评选通知,向全体学生传达评审条件。
2、个人线下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及公示。4月22日—4月24日,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要求,向班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班级按照评定条件和要求,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核并公示无误后报学院审核。
3、学院审核、评议及公示。4月24日—4月28日,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差额推优,并将推选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最终公示结果无异议。
二、具体评选结果
学院将19人力资源管理班推选为自治区优良学风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选结果见附件。
以上评选结果在各班级和学院进行公示,且公示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