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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届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结果

发布日期:2022-08-02 11:24      阅读:[]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选树活动的通知》[内党宣发电〔2022〕14号] 文件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届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结果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时间

2022331日—2022410

(二)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331日,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认定通知,向全体师生传达评审条件。

2、学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331-43日,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要求,向班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民主评议。44日—46日,各班级按照评定条件和要求,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核并公示无误后报学院评议。

4、学院评议、公示。46日—410日,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评议,并将推报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最终公示结果无异议。

二、评选结果

19公管班 毕晓钰

19普会班 邵群

以上评选结果在各班级和学院进行公示,且公示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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