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选树活动的通知》[内党宣发电〔2022〕14号] 文件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届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结果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0日
(二)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3月31日,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认定通知,向全体师生传达评审条件。
2、学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3月31日-4月3日,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要求,向班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民主评议。4月4日—4月6日,各班级按照评定条件和要求,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核并公示无误后报学院评议。
4、学院评议、公示。4月6日—4月10日,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评议,并将推报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最终公示结果无异议。
二、评选结果
19公管班 毕晓钰
19普会班 邵群
以上评选结果在各班级和学院进行公示,且公示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