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程序,提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与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主管,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兼任组长。
2.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组织命题、选题与开题、落实指导教师、检查监督、组织答辩、评定成绩、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与总结、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选题、开题、制定方案、检索文献资料、实验设计与操作、调查研究、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环节,引导学生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创作与设计等相关训练。
3.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实事求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的科学作风与精神。
三、选题
1. 结合我校学生的学习总体情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选题应符合专业方向,体现专业培养目标。题目的范围与难度要适中,使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完成并能取得有益成果和见解。
2.选题一般以本科专业内容为主,能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
3.毕业论文题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统一规划和拟订,结合学生自行申报,经教授委员会审定并公布,供学生选择。
4.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生一题,并独立完成。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应具备思想性、科学性、创造性、学术性等特点。
2.毕业论文要求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按一般的科研论文体例撰写。
3.文科类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理科类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
4.文题、内容摘要、关键词、作者以及作者单位要求中英文对照。
5.文稿格式规范,文章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关键词3-6个;摘要内容要求概括地陈述论文(设计)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结果或主要结论,不加引注,一般不超过200字。论文的正文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论文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标点符号使用要遵守CB/T1583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数字使用应执行CB/T1583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6.注释要规范,文后必须列出参考文献。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宜引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C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规定。
7.严禁抄袭他人成果,凡引用部分必须注明出处。
8.文本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正文部分字体统一用小四号宋体,行距为1.5倍行距。
五、指导教师及职责
1.各二级学院要选择工作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且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有硕士学位,具有一定科研工作能力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助教可协助指导。
2.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承担指导的学生应控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3.指导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1)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制定指导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并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或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记录。
4)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5)指导学生按照相应的规范撰写毕业论文,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表》(指导教师部分表1-1)。
6)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六、论文检测
1.检测对象
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检测方式和时间
通过 “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检测。各二级学院在每年4月下旬将全部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按规范命名方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教务处负责组织网上检测并向相关二级学院提供检测不合格的学生名单。
3.检测结果界定及处理办法
1)毕业论文一检复制比≤35%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毕业论文一检复制比大于35%且小于70%的学生必须对毕业论文进行限期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经学院审核提交教务处进行二次检测;一检复制比≥70%,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二次检测复制比≤35%,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二次检测复制比大于35%,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七、答辩与成绩评定
1.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三~五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下可根据专业答辩需要设若干答辩小组。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的组织形式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各二级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将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交答辩小组,小组成员须在答辩前审阅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材料,熟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
4.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初评成绩及答辩情况,由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最后评定。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定标准由各专业依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细则》自行制定。
6.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1)评优标准
①各二级学院在评选校级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出能体现各专业培养水平及成果的优秀论文(设计),杜绝名额分配式的评选方式。
②被推荐为校级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达到90分以上。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提供检测后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学校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原则标准如下:
论文类:选题合理,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立论正确,观点新颖,逻辑严密,内容详实,分析论证严谨、可靠,思路清晰,结论正确,格式规范。能熟练的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一定的创新意识;英文摘要翻译正确;答辩时概念清晰,语言表达准确。
设计类: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创新性;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正确,结论合理,数据可靠;设计表现手段完整、规范,整体制作效果好。整个设计过程充分体现作者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答辩时概念清楚,思维清晰,能正确回答问题;毕业设计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
2)评优名额和办法
①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取消评优资格。
②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按照答辩通过人数的15%组织评选各学院优秀毕业论文,其中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中产生,并按答辩通过人数的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同时向教务处提交《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名单》(电子版)及优秀毕业论文。
3)表彰和奖励办法
对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由学校颁发优秀证书,并进行表扬。
八、总结工作
1. 各二级学院需提交教务处存档材料包括:纸质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安排》、《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报告单》;电子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导师名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析总结》、《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名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 各二级学院存档材料包括:《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导师名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安排》、《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评价分表》、《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表》。
3.各二级学院需留存每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版一份(学生毕业后留存五年),每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永久留存。
4.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九、附则
1.各二级学院可参照本规程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
2.各二级学院的毕业生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应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包师发【2006】18号文件自本规程颁布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