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修双学位报名情况公示及课程安排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推荐,主办学院审核,截止到6月底,我校共有327名2013级学生和90名2012级学生申请修读双学位,请各位同学于9月1日之前到财务处缴纳双学位学费,在规定的日期内不交纳视为放弃。 各开课学院于下学期第一周开始双学位教学,并按照缴费凭证办理双学位学生的注册手续。按照双学位管理办法,学生修完全部课程并且合格,发双学位证书,修读学分达到40学分以上发辅修证书,修读学分达到20学分以上发结业证书,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双学位教学计划及学校的各项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附: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申请修读双学位汇总名单 教务处 2014年7月7日 |